8月31日,記者從全市中央涉農救災資金使用專題調度會上了解到,財政部近日緊急下達重慶涉農抗旱救災資金11.58億元,這筆資金將重點用于解決重慶農村飲水問題以及保障秋糧生產。
據了解,在中央撥付的涉農抗旱救災資金中,水利抗旱救災資金9.9億元。這筆資金將以區(qū)縣受旱受災情況為基礎,重點解決農村飲水問題,并兼顧農業(yè)灌溉用水。其中,工程建設類資金重點用于前段時間缺水送水嚴重地區(qū)的水源互補互通,水庫與水庫之間、水庫與塘壩之間、水庫與江河之間、水庫與水廠之間的補水提水等水源保障工程,以及水源有保障、供水能力有保障的水廠管網延伸的補助,不得用于新建水庫和與水利救災無關的工程;抗旱物資設備購置資金主要用于水桶、儲水袋、水管、水泵、發(fā)電機、柴油機等抗旱物資設備購置等。
對于中央下達的農業(yè)生產救災資金,則主要用于受災農戶購買燃油、農藥、種子等農業(yè)生產恢復所需物資;同時,對噴施葉面肥、調節(jié)劑、抗逆劑、殺菌殺蟲劑等提高農作物抗旱性的混合藥劑給予補助,以及用于晚秋馬鈴薯、秋菜的增種補種等方面。
會議要求各區(qū)縣迅速行動起來,加快推動救災資金落地。一是迅速把救災資金落實到符合農業(yè)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使用范圍的具體項目上,盡可能安排到前期工作成熟并且具備開工條件的急需項目上去,在9月底前要分解下達到具體項目;二是各區(qū)縣要加快建設進度,依法依規(guī)簡化項目審批、招投標等程序,在質量和的前提下,盡快形成工作實物量;三是資金支付要快,救災資金使用過程中決不允許出現(xiàn)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工程進度款,材料、設備款等資金支付不及時的情形;四是項目要快,資金使用績效要清晰反映到農業(yè)生產和水利救災上來,要迅速解決重慶抗旱救災供水需求,保障農業(yè)生產。
會議要求,救災資金使用要與有效防范化解返貧致貧風險結合起來,堅決守住不發(fā)生規(guī)模性返貧的底線。各區(qū)縣要重點關注脫貧人口、監(jiān)測對象和其他有返貧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受災情況,快速開展因災受損群眾的住房、農村供水設施的恢復組建;同時,推廣以工代賑實施方式,在緩解干旱災情的同時,讓脫貧群眾、監(jiān)測對象通過勞動增加收入。
(來源:重慶日報)